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6年12月18日 证监发字[1996]41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
发行方案已经我会证监发字[1996]410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 1995
]161号文和[1996]169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 本次发行要先
验资后配号,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
购。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3天)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 其余
部分存入交易所设置的专户。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将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和认购
中签的明细磁盘报送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