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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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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1-03-08

教职成[2001]6号


  为贯彻落实我部2001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现就做好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方针,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与普通高中相当。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既要考虑到青年学生和家长对升入普通高中教育的要求,又要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要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培养能力自主确定,报教育行政部门、计划部门汇总,并以指导性招生计划形式下达。
  三、从2001年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应不再单独组织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照初中毕业生统一升学考试成绩录取学生。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免试入学。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可试行提前招生。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
试行由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一年多次招生,其招生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制定。
  四、改革跨省招生制度。从2001年起除少数国务院部门(单位)直属学校,其跨省招生来源计划仍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编制,报送我部汇总下达外,其余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一律由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
和社会发展需求协商确定,由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即可招生。原则上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均可以跨省招生。原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划转地方后其部分特色专业仍可继续进行跨省招生,具体办法同上。各省(区、市)所属公安、司法类学校
必须征得公安部和司法部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跨省招生,办法同上。鼓励东部地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西部地区招生,为开发西部培养中职人才。
  五、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由省级物价、财政部门制定,严禁各部门、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中央和地方财政职教专项补助款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扩大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范围和额度,确保考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六、各地、各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要通过报刊、招生简章、广播、电视、组织招生咨询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让社会、考生及其家长更多地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学校。各地对招生学校的资格、性质等在招生前要进行公示。
  七、要积极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办学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接纳愿意转入职业学校学习的普通高中各年级在校学生,要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为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提供入学机会。
  八、要采取推荐、考核、考试等措施,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人高等职业学校的比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加快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九、为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协调发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从2001年起,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原则上由各省(区、市)同一个部门负责。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可根据本文件精神和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指导和做好当地招生工作。



关于修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修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的决定

证监会公告[2012]1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关于修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的决定

现决定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4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负责客户开户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期货公司为客户申请、注销各期货交易所交易编码,以及修改与交易编码相关的客户资料,应当统一通过监控中心办理。”
二、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单位客户应当出具单位客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其他开户证件。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一般单位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单位客户,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由监控中心另行规定”。
三、第十条第(二)项修改为:“单位客户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单位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四、第十二条修改为:“期货公司应当按照监控中心规定的格式要求采集并以电子文档方式在公司总部集中统一保存客户影像资料,并随其他开户材料一并存档备查。各营业部也应当保存所办理的客户开户资料及其影像资料。”
五、第十五条修改为:“期货公司为单位客户申请交易编码时,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向监控中心提交该单位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六、第十七条第(三)项修改为:“一般单位客户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反馈结果的一致性”。
七、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单位客户的客户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者营业执照号码,期货公司应当同时上传该单位客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八、删除第四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统一部署分期分批完成开户系统切换工作。完成开户系统切换后,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办理客户开户手续。”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特殊单位客户的实名制要求及核对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保特殊单位客户、分户管理资产和期货结算账户对应关系准确。”
十、删除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
(2009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根据2012年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期货市场监管,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期货公司为客户开立账户,应当对客户开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开户资料的合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负责客户开户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期货公司为客户申请、注销各期货交易所交易编码,以及修改与交易编码相关的客户资料,应当统一通过监控中心办理。
第四条 监控中心应当建立和维护期货市场客户统一开户系统(以下简称统一开户系统),对期货公司提交的客户资料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复核的客户资料转发给相关期货交易所。
第五条 期货交易所收到监控中心转发的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资料后,根据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客户交易编码进行分配、发放和管理,并将各类申请的处理结果通过监控中心反馈期货公司。
第六条 监控中心应当为每一个客户设立统一开户编码,并建立统一开户编码与客户在各期货交易所交易编码的对应关系。
第七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客户开户及交易编码申请

第八条 客户开户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并遵守以下实名制要求:
(一)个人客户应当本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资料,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单位客户应当出具单位客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其他开户证件。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一般单位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单位客户,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由监控中心另行规定;
(三)期货经纪合同、期货结算账户中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四)在期货经纪合同及其他开户资料中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客户资料信息。
第九条 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以下实名制审核:
(一)对照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核实个人客户是否本人亲自开户,核实单位客户是否由经授权的代理人开户;
(二)确保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期货经纪合同等开户资料所记载的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第十条 客户开户时,期货公司应当实时采集并保存客户以下影像资料:
(一)个人客户头部正面照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单位客户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单位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依法接受期货公司委托协助办理开户手续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照核实客户真实身份,核对客户期货结算账户户名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姓名或者名称一致,采集并留存客户影像资料,并随同其他开户资料一并提交期货公司审核开户和存档。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监控中心规定的格式要求采集并以电子文档方式在公司总部集中统一保存客户影像资料,并随其他开户材料一并存档备查。各营业部也应当保存所办理的客户开户资料及其影像资料。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不得与不符合实名制要求的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也不得为未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客户申请交易编码。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为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应当向监控中心提交客户交易编码申请。客户交易编码申请填写内容应当完整并与期货经纪合同所记载的内容一致。
第十五条 期货公司为单位客户申请交易编码时,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向监控中心提交该单位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第十六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向监控中心提交客户的以下资料:
(一)个人客户的头部正面照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单位客户的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第十七条 监控中心应当按以下标准对期货公司提交的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一)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内容完整性、格式正确性;
(二)个人客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反馈结果的一致性;
(三)一般单位客户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反馈结果的一致性;
(四)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其期货结算账户户名的一致性;
(五)其他应当复核的内容。
第十八条 监控中心在复核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监控中心应当退回客户交易编码申请,并告知期货公司:
(一)客户资料不符合实名制要求;
(二)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内容不完整、格式不正确;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监控中心应当将当日通过复核的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资料转发给相关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将客户交易编码申请的处理结果发送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当日反馈给期货公司。
第二十一条 当日分配的客户交易编码,期货交易所应当于下一交易日允许客户使用。

第三章 客户资料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修改与申请交易编码相关的客户资料,应当向监控中心提交修改申请,申请修改的内容应当与期货经纪合同中客户资料保持一致。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申请对客户姓名或者名称、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客户期货结算账户户名进行修改的,监控中心重新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监控中心将修改后的资料转发相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并由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期货公司申请对客户姓名或者名称、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客户期货结算账户户名之外的客户资料进行修改的,应当指明修改申请拟提交的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对修改后客户资料内容的完整性、格式正确性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复核的申请转发相关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根据其业务规则检查后,向监控中心反馈修改申请的处理结果,由监控中心反馈给期货公司。
第二十五条 监控中心和期货交易所在管理中发现客户资料错误的,应当统一由监控中心通知期货公司,由期货公司登录统一开户系统进行修改。

第四章 客户交易编码的注销

第二十六条 期货公司应当登录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办理客户交易编码的注销。
第二十七条 监控中心接到期货公司的客户交易编码注销申请后,应当于当日转发给相关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八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将期货公司客户交易编码注销申请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据此反馈期货公司。
第二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注销客户交易编码的,应当于注销当日通知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据此通知期货公司。

第五章 客户资料管理

第三十条 期货公司在交易结算系统中维护的客户资料应当与报送统一开户系统的客户资料保持一致。
监控中心应当对期货公司报送保证金监控系统与统一开户系统的客户姓名或者名称、内部资金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和交易编码进行一致性复核。
第三十一条 监控中心应当根据统一开户系统,建立期货市场客户基本资料库。
客户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和客户期货结算账户户名之外的客户信息,监控中心应当根据不同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分别维护。
第三十二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定期向监控中心核对客户资料。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进行监督检查。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期货公司客户开户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监控中心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的业务操作规则,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监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防范和化解统一开户系统的运行风险。
第三十五条 期货公司、证券公司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逾期未改正,其行为可能危及期货公司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期货公司、证券公司暂停开户或办理相关业务。
第三十六条 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保守期货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 期货公司、证券公司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处分。
第三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期货公司会员号变更、会员分级结算关系变更、会员资格转让或者交易编码申请权限受到期货交易所限制时,期货交易所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监控中心。
第四十一条 对于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非结算会员,监控中心应当将其申请和注销客户交易编码的结果及时通知其结算会员。
第四十二条 特殊单位客户的实名制要求及核对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保特殊单位客户、分户管理资产和期货结算账户对应关系准确。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7〕257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7号



  为加强对从事稀土产品生产、商贸流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稀土企业)的增值税管理,经研究,税务总局决定将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业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稀土企业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的密文均为二维码形式。
  二、本公告所称稀土产品包括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其中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包括稀土盐类产品、氢氧化稀土产品、氧化稀土产品、其他稀土化合物产品以及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加工费,详见《稀土产品目录》(附件)。
  三、稀土企业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发票有关要求: 
  (一)销售稀土产品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内容通过系统中的稀土产品目录库选择,“单位”栏选择公斤或吨,“数量”栏按照折氧化物计量填写,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XT”字样。
  稀土产品目录库由税务总局会同稀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维护。
  (二)销售稀土产品以及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开具发票。销售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也应当分别开具发票,不得在同一张发票上混开。
  (三)不得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张专用发票最多填列七行货物或应税劳务。 
  四、稀土企业应于2012年6月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发行。稀土企业使用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由各地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单位承担。
  五、对于使用非AI3型金税卡的稀土企业,需要配备报税盘;对于使用AI3型金税卡的稀土企业,如未使用网上抄报税的也需配备报税盘,使用网上抄报税的不需配备报税盘。对于未使用网上抄报税的稀土企业,需要携带IC卡和报税盘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报税。
  六、为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维码密文的正常打印,稀土企业打印增值税发票时须使用24针针式票据打印机,如目前使用9针打印机的,需要更换为24针针式票据打印机。
  本公告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稀土产品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稀 土 产 品 目 录
稀土矿产品
序号 稀土产品名称 常用的产品名称
1 高钇混合稀土氧化物 高钇矿、高钇稀土矿、高钇氧化稀土、稀土矿(高钇)等
2 中钇富铕混合稀土氧化物 中钇富铕矿、中钇富铕稀土矿、中钇富铕氧化稀土、富铕混合稀土氧化物、稀土矿(中钇)等
3 低钇低铕混合稀土氧化物 低钇低铕矿、低钇低铕混合稀土、稀土矿(低钇低铕)等
4 高钇混合碳酸稀土(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高钇碳酸稀土、碳酸高钇、高钇稀土碳酸物等
5 中钇富铕混合碳酸稀土(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中钇富铕碳酸稀土、中钇富铕碳酸物、中钇富铕矿(碳酸盐)等
6 低钇低铕混合碳酸稀土(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低钇低铕碳酸稀土、低钇低铕碳酸物等
7 高钇混合草酸稀土(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高钇草酸稀土、高钇矿(草酸盐)、草酸高钇稀土等
8 中钇富铕混合草酸稀土(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中钇富铕草酸稀土、中钇富铕矿(草酸盐)等
9 低钇低铕混合草酸稀土(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低钇低铕草酸稀土、低钇低铕稀土矿(草酸盐)等
10 磷钇矿精矿(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磷钇矿等
11 独居石精矿(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独居石、独居石稀土矿等
12 氟碳铈精矿(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氟碳铈矿等
13 氟碳铈镧矿精矿(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氟碳铈镧矿、氟碳铈镧稀土矿等
14 氟碳铈矿-独居石混合精矿(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15 混合碳酸稀土(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碳酸稀土等
16 混合氯化稀土(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氯化稀土等
17 钐钴废料(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18 钕铁硼废料(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19 稀土荧光材料废料(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20 稀土储氢材料废料(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21 稀土抛光粉废料(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22 稀土催化剂废料(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23 其他稀土废料(折氧化物计量计价) 废稀土矿渣、稀土酸溶渣等

稀土冶炼分离产品
序号 稀土产品名称 常用的产品名称
一、稀土盐类产品
(一)草酸稀土
1 草酸镧 低钙草酸镧、低钙镧草酸盐、镧化合物等
2 草酸铈 铈化合物
3 草酸镨
4 草酸钕
5 草酸钐
6 草酸铕
7 草酸钆
8 草酸铽
9 草酸镝
10 草酸钬
11 草酸铒
12 草酸铥
13 草酸镱
14 草酸镥
15 草酸钪
16 草酸钇
17 草酸镧铈 镧铈草酸盐等
18 草酸镧铈镨 镧铈镨草酸盐、少钕草酸稀土等
19 草酸镧铈钕
20 草酸镧铈镨钕 镧铈镨钕草酸盐等
21 草酸镧镨钕 镧钕草酸盐、镧镨钕草酸盐等
22 草酸镧铈铽
23 草酸铈铽 铈铽草酸盐等
24 草酸镨钕 镨钕草酸盐等
25 草酸钐钆 钐钆草酸盐等
26 草酸钐铕 钐铕草酸盐等
27 草酸钐铕钆 钐铕钆草酸盐等
28 草酸铽镝 铽镝草酸盐等
29 草酸富镧 富镧草酸盐等
30 草酸富铈 富铈草酸盐等
31 草酸富镨
32 草酸富钕
33 草酸富钐 富钐草酸盐等
34 草酸富铕 粗铕、富铕草酸盐等
35 草酸富钆 富钆草酸盐等
36 草酸富钬 富钬草酸盐等
37 草酸富铥 富铥草酸盐等
38 草酸富镱 富镱草酸盐等
39 草酸富镥 富镥草酸盐等
40 草酸富铽 富铽草酸盐等
41 草酸富镝 富镝草酸盐等
42 草酸富铒 富铒草酸盐等
43 草酸富钇 富钇草酸盐等
44 草酸钬铒铥镱镥 铥镱镥草酸盐、钬铒铥镱镥草酸盐、钬镥草酸盐等
45 草酸钬铒钇 钬铒草酸盐、钬铒钇草酸盐等
46 草酸钇铕
47 草酸钇铽
48 草酸钇镥
49 其他草酸稀土 富钬草酸盐、低钙草酸稀土、镧钆草酸盐、镧钐草酸盐、钕钐草酸盐、钐铕钆铽镝草酸盐、钆铽草酸盐、少铕草酸稀土、其他草酸盐等
(二)碳酸稀土
50 碳酸镧 低钙镧碳酸盐、低钙镧稀土碳酸物、低钙碳酸镧、碳酸低钙镧、碳酸氧镧、镧化合物等
51 碳酸铈 低氯根碳酸铈、碱式碳酸铈、铈化合物等
52 碳酸镨
53 碳酸钕
54 碳酸钐 钐碳酸盐等
55 碳酸铕
56 碳酸钆
57 碳酸铽
58 碳酸镝
59 碳酸钬
60 碳酸铒
61 碳酸铥
62 碳酸镱
63 碳酸镥
64 碳酸钪
65 碳酸钇 高钇碳酸稀土等
66 碳酸镧铈 镧铈碳酸盐、镧铈稀土碳酸物等
67 碳酸镧铈镨 镧铈镨碳酸盐、少钕碳酸盐、少钕碳酸稀土等
68 碳酸镧铈钕 镧钕碳酸盐等
69 碳酸镧铈镨钕 镧铈镨钕碳酸盐等
70 碳酸镧镨钕 镧镨钕碳酸稀土等
71 碳酸镧铈铽
72 碳酸铈铽 铈铽碳酸盐等
73 碳酸镨钕 镨钕碳酸盐等
74 碳酸钐钆 钐钆碳酸盐等
75 碳酸钐铕 钐铕碳酸盐等
76 碳酸钐铕钆 钐铕钆碳酸盐等
77 碳酸铽镝 铽镝碳酸盐等
78 碳酸富镧 富镧碳酸盐、富镧稀土碳酸物等
79 碳酸富铈 富铈碳酸盐、富铈稀土碳酸物等
80 碳酸富镨
81 碳酸富钕
82 碳酸富钐 富钐碳酸盐、富钐稀土碳酸物等
83 碳酸富铕 粗铕碳酸盐、富铕碳酸盐等
84 碳酸富钆 富钆碳酸盐等
85 碳酸富铽 富铽碳酸盐、富铽稀土碳酸物等
86 碳酸富钬 富钬碳酸盐等
87 碳酸富铥 富铥碳酸盐等
88 碳酸富镱 富镱碳酸盐等
89 碳酸富镥 富镥碳酸盐等
90 碳酸富镝 富镝碳酸盐等
91 碳酸富铒 富铒碳酸盐等
92 碳酸富钇 富钇碳酸盐等
93 碳酸钬铒铥镱镥 铥镱镥硫酸盐、钬铒铥镱镥碳酸盐、钬镥碳酸盐等
94 碳酸钬铒钇 钬铒碳酸盐、钬铒钇碳酸盐等
95 碳酸钇铕
96 碳酸钇铽
97 碳酸钇镥
98 其他碳酸稀土 富钬碳酸盐、镝钬碳酸盐、钆铽碳酸盐、混合碳酸稀土、混合稀土碳酸物、镧钆碳酸盐、镧钐碳酸盐、钐铕钆铽镝碳酸盐、铕铽镝碳酸盐、少铕碳酸稀土、其他碳酸盐、其他碱式碳酸盐等
(三)氯化稀土
99 氯化镧 镧料液、无水氯化镧、镧化合物等
100 氯化铈 铈料液、无水氯化铈、铈化合物等
101 氯化镨 镨料液、无水氯化镨等
102 氯化钕 钕料液、无水氯化钕等
103 氯化钐 无水氯化钐等
104 氯化铕 无水氯化铕等
105 氯化钆 钆料液等
106 氯化铽 铽料液、无水氯化铽等
107 氯化镝 镝料液、无水氯化镝等
108 氯化钬 钬料液等
109 氯化铒 铒料液等
110 氯化铥 铥料液等
111 氯化镱 镱料液等
112 氯化镥 镥料液等
113 氯化钪 钪料液等
114 氯化钇 钇料液 、无水氯化钇等
115 氯化镧铈 镧铈料液、镧铈氯化物、液体氯化镧铈等
116 氯化镧铈镨 镧铈镨料液、少钕料液、少钕氯化稀土等
117 氯化镧铈钕 镧钕料液等
118 氯化镧铈镨钕 镧铈镨钕料液、镧铈镨钕氯化物等
119 氯化镧镨钕
120 氯化镧铈铽 镧铈铽氯化物、镧铽氯化物等
121 氯化铈铽 铈铽料液、铈铽氯化物等
122 氯化镨钕 镨钕料液、镨钕氯化物、无水氯化镨钕等
123 氯化钐钆 钐钆料液等
124 氯化钐铕
125 氯化钐铕钆 钐铕钆料液、钐铕钆氯化物等
126 氯化铽镝 铽镝料液等
127 氯化富镧 富镧料液、富镧氯化物、少铈富镧料液、富镧液等
128 氯化富铈 富铈氯化物等
129 氯化富镨
130 氯化富钕
131 氯化富钐 富钐氯化物等
132 氯化富铕 粗铕料液、富铕料液等
133 氯化富钆 富钆液等
134 氯化富钬 富钬液等
135 氯化富铥 富铥液等
136 氯化富镱 富镱液等
137 氯化富镥 富镥液等
138 氯化富铽 富铽料液、富铽氯化物、富铽液等
139 氯化富镝 富镝料液、富镝氯化物等
140 氯化富铒
141 氯化富钇 富钇料液、富钇氯化物等
142 氯化钬铒铥镱镥 铥镱镥料液、钬镥料液等
143 氯化钬铒钇 钬铒料液、钬铒钇氯化物、钬钇料液等
144 氯化钇铕 低钇低铕混合稀土氯化物、钇铕氯化物等
145 氯化钇铽 钇铽氯化物等
146 氯化钇镥
147 其他氯化稀土 富钬液、镝钬料液、少铕料液、少铕氯化稀土、少铕稀土氯化片、混合氯化稀土、镧钆料液、镧钐料液、钕钐料液、钐铕钆铽镝料液、钆铽料液、钆铽氯化物、铈钇铽氯化物、钇铈氯化物、钇铕钆料液、钇铕钆氯化物、镱镥氯化物、氯化钐铕钆铽镝富集物、氯化钐铕钆铽镝富集物、中重稀土液、液体氯化稀土、其他料液、其他氯化盐、其他无水氯化物等
(四)硝酸稀土
148 硝酸镧 低钙镧硝酸盐、镧化合物等
149 硝酸铈 铈化合物
150 硝酸镨
151 硝酸钕
152 硝酸钐
153 硝酸铕
154 硝酸钆
155 硝酸铽
156 硝酸镝
157 硝酸钬
158 硝酸铒
159 硝酸铥
160 硝酸镱
161 硝酸镥
162 硝酸钪
163 硝酸钇
164 硝酸镧铈 镧铈硝酸盐等
165 硝酸镧铈镨
166 硝酸镧铈钕
167 硝酸镧铈镨钕 镧铈镨钕硝酸盐等
168 硝酸镧镨钕
169 硝酸镧铈铽
170 硝酸铈铵
171 硝酸铈铽
172 硝酸镨钕 镨钕硝酸盐等
173 硝酸钐钆 钐钆硝酸盐等
174 硝酸钐铕
175 硝酸钐铕钆
176 硝酸铽镝 铽镝硝酸盐等
177 硝酸富镧 富镧硝酸盐等
178 硝酸富铈 富铈硝酸盐等
179 硝酸富镨
180 硝酸富钕
181 硝酸富钐 富钐硝酸盐等
182 硝酸富铕 粗铕硝酸盐等
183 硝酸富钆 富钆硝酸盐等
184 硝酸富钬 富钬硝酸盐等
185 硝酸富铥 富铥硝酸盐等
186 硝酸富镱 富镱硝酸盐等
187 硝酸富镥 富镥硝酸盐等
188 硝酸富铽 富铽硝酸盐等
189 硝酸富镝 富镝硝酸盐等
190 硝酸富铒 富铒硝酸盐等
191 硝酸富钇 富钇硝酸盐等
192 硝酸钬铒铥镱镥 铥镱镥硝酸盐、钬铒铥镱镥硝酸盐等
193 硝酸钬铒钇 钬铒硝酸稀土、钬铒钇硝酸盐等
194 硝酸钇铕
195 硝酸钇铽
196 硝酸钇镥
197 其他硝酸稀土 富镥硝酸稀土、其他硝酸盐等
(五)醋酸稀土
198 醋酸镧 镧化合物
199 醋酸铈 铈化合物
200 醋酸镨
201 醋酸钕
202 醋酸钐
203 醋酸铕
204 醋酸钆
205 醋酸铽
206 醋酸镝
207 醋酸钬
208 醋酸铒
209 醋酸铥
210 醋酸镱
211 醋酸镥
212 醋酸钪
213 醋酸钇
214 醋酸镧铈
215 醋酸镧铈镨
216 醋酸镧铈钕
217 醋酸镧铈镨钕
218 醋酸镧镨钕
219 醋酸镧铈铽
220 醋酸铈铽
221 醋酸镨钕
222 醋酸钐钆
223 醋酸钐铕
224 醋酸钐铕钆
225 醋酸铽镝
226 醋酸富镧
227 醋酸富铈
228 醋酸富镨
229 醋酸富钕
230 醋酸富钐
231 醋酸富铕 粗铕醋酸盐等
232 醋酸富钆
233 醋酸富钬
234 醋酸富铥
235 醋酸富镱
236 醋酸富镥
237 醋酸富铽
238 醋酸富镝
239 醋酸富铒
240 醋酸富钇
241 醋酸钬铒铥镱镥
242 醋酸钬铒钇
243 醋酸钇铕
244 醋酸钇铽
245 醋酸钇镥
246 其他醋酸稀土 其他醋酸盐等
(六)氟化稀土
247 氟化镧 镧化合物
248 氟化铈 铈化合物
249 氟化镨
250 氟化钕
251 氟化钐
252 氟化铕
253 氟化钆
254 氟化铽
255 氟化镝
256 氟化钬
257 氟化铒
258 氟化铥
259 氟化镱
260 氟化镥
261 氟化钪
262 氟化钇
263 氟化镨钕 镨钕氟化物等
264 其他氟化稀土 富镧氟化物、富铈氟化物、少钕氟化稀土、少铕氟化稀土、镧铈氟化稀土、铽镝氟化物等
二、氢氧化稀土
265 氢氧化镧 镧化合物
266 氢氧化铈 铈化合物
267 氢氧化镨
268 氢氧化钕
269 氢氧化钐
270 氢氧化铕
271 氢氧化钆
272 氢氧化铽
273 氢氧化镝
274 氢氧化钬
275 氢氧化铒
276 氢氧化铥
277 氢氧化镱
278 氢氧化镥
279 氢氧化钪
280 氢氧化钇
281 其他氢氧化稀土 富镧氢氧稀土、钬铒钇氢氧化物、钐钆氢氧化物、钐铕钆氢氧化物、氢氧化稀土、其他氢氧化物等
三、氧化稀土
282 氧化镧 氧化镧试剂、镧化合物等
283 氧化铈 氧化铈试剂、铈化合物等
284 氧化镨 氧化镨试剂等
285 氧化钕 氧化钕试剂等
286 氧化钐 氧化钐试剂等
287 氧化铕 氧化铕试剂等
288 氧化钆 氧化钆试剂等
289 氧化铽 氧化铽试剂等
290 氧化镝 氧化镝试剂等
291 氧化钬 氧化钬试剂等
292 氧化铒 氧化铒试剂等
293 氧化铥 氧化铥试剂等
294 氧化镱 氧化镱试剂等
295 氧化镥 氧化镥试剂等
296 氧化钪 氧化钪试剂等
297 氧化钇 氧化钇试剂等
298 氧化镧铈 镧铈氧化物、镧铈富集物等
299 氧化镧铈镨 镧铈镨氧化物等
300 氧化镧铈钕 镧钕氧化物等
301 氧化镧铈镨钕 镧铈镨钕氧化物、少钕氧化稀土、镧铈镨钕富集物等
302 氧化镧镨钕 镧镨钕氧化物等
303 氧化镧铈铽 镧铈铽氧化物、镧铽氧化物、镧铈铽共沉物等
304 氧化铈铽 铈铽氧化物、铈铽共沉物等
305 氧化镨钕 镨钕稀土氧化物、镨钕氧化物、镨钕富集物等
306 氧化钐钆 钐钆氧化物、钐钆富集物等
307 氧化钐铕
308 氧化钐铕钆 钐铕钆氧化物、钐铕钆富集物等
309 氧化铽镝 铽镝氧化物、铽镝富集物等
310 氧化富镧 富镧稀土氧化物、富镧氧化物、镧钆富集物等
311 氧化富铈 富铈稀土氧化物、富铈氧化物、铈富集物等
312 氧化富镨
313 氧化富钕
314 氧化富钐 富钐氧化物、钐富集物等
315 氧化富铕 粗铕氧化物、富铕氧化物等
316 氧化富钆 富钆氧化物等
317 氧化富钬 富钬氧化物等
318 氧化富铥 富铥氧化物等
319 氧化富镱 富镱氧化物等
320 氧化富镥 富镥氧化物等
321 氧化富铽 富铽稀土氧化物、富铽氧化物、铽富集物等
322 氧化富镝 富镝氧化物、镝钬富集物等
323 氧化富铒
324 氧化富钇 富钇氧化物、钇富集物、富钇富集物等
325 氧化钬铒铥镱镥 铥镱镥氧化物、钬铒铥镱镥氧化稀土等
326 氧化钬铒钇 钬铒钇氧化物等
327 氧化钇铕 钇铕氧化物、钇铕富集物、钇铕共沉物等
328 氧化钇铽 钇铽氧化物、钇铽共沉物等
329 氧化钇镥
330 其他氧化稀土 富钬氧化物、少铕稀土氧化片、少铕氧化稀土、钆铽氧化物、镝钬氧化物、镝铽氧化物、镧钆氧化物、镨钕镝氧化物、铈钆铽氧化物、铈钆氧化物、铈钇铽氧化物、铈钇氧化稀土、氧化铈钐、氧化钇铕钆、钇钆铽氧化物、钇镧铕氧化物、钇铈氧化物、钇铽镝氧化物、钇铕钆氧化物、钇铕钐铽氧化物、钇铕铽氧化物、镱镥氧化物、铕铽镝氧化物、中重稀土氧化物、镧铈镨钕铕钆富集物、镨钕钐铕钆富集物、铽镝钇富集物、镱镥富集物、稀土富集物、重稀土富集物、混合稀土氧化物、其他富集物、其他氧化物等
四、其他稀土化合物
331 硫酸稀土 低钙镧硫酸盐、富镝硫酸盐、富铒硫酸盐、富镧硫酸盐、富钐硫酸盐、富铈硫酸盐、富铽硫酸盐、富钇硫酸盐、钬铒铥镱镥硫酸盐、钬铒钇硫酸盐、镧铈硫酸盐、镧铈镨钕硫酸盐、镨钕硫酸盐、钐钆硫酸盐、铽镝硫酸盐、液体硫酸稀土、其他硫酸盐等
332 磷酸镧铈铽稀土 镧铈铽磷酸盐等
333 磷酸铈铽稀土
334 其他磷酸稀土 磷酸镧、磷酸钕、磷酸镨、磷酸镨钕、磷酸铈、铈铽铕磷酸盐系、其他磷酸盐等
335 柠檬酸镧稀土
336 柠檬酸铈稀土
337 其他柠檬酸稀土
338 铈锆氧化物
339 钇锆氧化物
340 镧铈锆氧化物
341 镧铈钇锆氧化物 镧钇铈锆氧化物等
342 镧铈镨锆氧化物
343 铝铈锆氧化物
344 其他稀土锆氧化物 氧化铈镨锆等
五、稀土产品加工费
345 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加工费 通过湿法冶炼分离各种稀土产品加工费